文/李蓓蓓
9月30日下午,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支持居民换房工作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
具体而言,《公告》指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现有房屋售出后1年内在市场上出售自有房屋和回购房屋的,一律出售。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予以退还。其中,新购房屋金额大于或等于现有房屋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房金额小于现房转让金额的,按照新房金额与现房转让金额的比例返还新购房金额。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据悉,《公告》将“现有房屋出让金额”作为房屋出让的市场交易价格。新购房屋为新房的,购买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上签订并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交易价格;新购买的房屋为二手房的,购买金额为该房屋的成交价。
值得一提的是官方:出售住房1年内购房有退税优惠,享受《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包括纳税人出售和回购的房屋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以及出售的纳税人他自己的房子和新买的房子。这些房屋必须是直接相关的,并且应该是新购买的房产的业主或业主之一。
同时,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主管税务机关。
此外,《公告》进一步指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官方:出售住房1年内购房有退税优惠,共享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订、备案等信息。包括撤销备案信息)实时上报当地税务部门;在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得退税审核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