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记者注意到,此次立法明确禁止“以房为单位出租”,加大对“二手房东”的监管力度,促进双方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进一步规范租赁行为,提高租赁质量。公共安全和秩序的条款。管理系统。
《条例》明确禁止“以住房为单位进行集体租赁”,明确租赁住房应为原设计的最低出租单位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建的房间;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和人均居住面积符合本市有关规定。《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排查集体租赁、违章施工等隐患。房屋和厂房的结构和规划用途的违法情况,
目前,全市租赁住房约210万套,占住房总量的26.3%。其中上海立法禁止群租,个人出租约180万套,市场化租赁公司出租约1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约20万套(套)。许多租户担心房东会突然下令驱逐客人,或者遇到紧急情况。该立法鼓励租赁当事人签订长期房屋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明确出租人不得采取如下方式: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故意降低服务标准,或使用暴力、威胁、以其他非法手段强制承租人变更或者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同时,鼓励出租人和承租人购买出租房屋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记者注意到,立法加强了对“二手房东”的监管,规定个人转租营利性房屋达到一定数量,从事房屋租赁经营活动的,依法登记为市场主体。同时,建立企业备案制度,要求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向房管部门备案,并要求从业人员持名片实名制。立法明确实行“资金监管”。房屋租赁企业出租个人房屋从事转租业务,一次收取三个月以上租金,一个月以上租金收取押金的,
《条例》还规范了房屋信息发布上海立法禁止群租,明确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发布虚假房屋信息。明确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房屋信息应当核实房屋权属证明和基本情况,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房屋信息的,平台经营者应当核实相关材料出版商提交的。
租金是租赁双方都非常关心的一个要素。该法明确,市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价格监测机制,做好相关预警工作。当房屋租金已经明显上涨或者可能上涨的时候,可以依法采取申报涨价、限租或者涨价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出租人应当落实依法采取的价格干预措施;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疫情期间,部分租户没有相应的物质保障。立法明确,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时,街道、城镇应当将承租人、合住居民纳入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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