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有产假,哺乳有哺乳假。对于女人来说,每个月都要忍受“大姨妈”的折腾。因此,有女同胞感叹:这几天要是放假了,好好休息一下就好了。
近日,针对全国政协委员程宗玉提出的《关于保障女职工享受月经假的议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称,《女职工保健工作条例》对月经假有明确规定。第七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有严重痛经、月经过多的,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诊断,经期可以适当休息1日至2日。
深圳市人社局的明确回复,让“痛经确诊可请假1~2天”的消息迅速登上热搜,“痛经请假”话题再次引发关注,进入热搜。公众的视线。
其实,“痛经假”的概念由来已久。20年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就有这个规定。稍微一查该大力推广痛经假吗,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至少10个省市也明确给予女职工“痛经假”,有的地区最长可达2至3天。应该说该大力推广痛经假吗,这一举措释放出的友好信号,是对经期女性更加人性化的关怀,因此,无论男女,大多数人都赞成。
然而,近年来,人们常常谈论“痛经假”时,总是停留在好看的地步。一般来说,单位同意女职工休“痛经假”,但需要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很多人觉得排队看病既费时又费钱。以浙江为例。“痛经假”于2017年实施,但据媒体报道,实施后20多天,杭州医院并未开具病假单。即使在 5 年后的今天,我也从未听说有人要过这个假货。可见,“痛经假”虽好,但要让女性朋友爱上并不容易。
的确,“痛经假”对女性很友好,但实施起来难度很大。女性同胞更大的担忧在于,月经假是否会进一步加剧就业歧视。本来,女性因为产假和哺乳假,早已在职场惹了不少麻烦。现在加上月经假,难免让人觉得女员工事多。试想,如果一个女人因为身体状况每个月都要请假,即使她有和男人一样的工作能力,在竞争中无疑会处于劣势。到时候别说晋升了,能不能保住工作都可能成为问题。
于是,原本充满温情关怀的“痛经假”沦为纸上谈兵。倒不是说“痛经假”不好,而是要扎根路漫漫其修远兮,需要单位和督导的配合。只有落实到位,女性朋友真正乐在其中,“痛经假”才会没有痛苦,留下的只有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