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回应女职工生理假”冲上微博热搜榜,引发关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显示,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严重痛经、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期可适当休息1至2天。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等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继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经期休假相关规定。落实责任,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痛经假”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很多年前,相关法律法规对此都有专门的表述。深圳此次出台的新规,更多的是对“上位法”的细化落实。
包括深圳在内,已有10多个省份出台了类似政策。不过整体来说,这个特殊的节日存在感很低。不仅用人单位的认可度和执行度低,即使是直接利益相关者的女性员工也远未做到“该知则知”,更谈不上放心享受相关福利。由此看来,月经期间请假的权利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虚张声势的纸上谈兵。
其实,纵观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设计层面,不难发现,落实“痛经假”并没有被视为企业的硬性义务。特别是该大力推广痛经假吗,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购买五险一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辞职经济补偿”等硬性规定相比,“痛经假”台面和中后台的行政执法支持系统都不一样。看起来很虚弱。这其实不难理解。追根溯源,地方版的“痛经假”是依据《女职工劳动法》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深圳正在高调高调宣传“痛经假”该大力推广痛经假吗,但其对具体实施措施的表述却十分含糊。根据以往经验,缺乏明确、归口、责任有力的管理部门,恰恰是“痛经假”多年未能真正普及的症结所在。
所谓的“痛经假”恐怕还只是一个“传说中的假期”。作为倡导“女职工福利”,能否在职场中实现,基本上取决于企业的自觉性。而且,即使按照现有方案实施,“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认后”方可休假的规则设计也被广泛吐槽对女性不友好员工——理想中的“痛经假”是痛苦。你可以休假。现实中的“痛经假”,就是忍着痛去医院,开个证明,跑来跑去,也未必能请完假。
如果严格执行“痛经假”,大概率会削弱女性员工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如果“痛经假”继续名存实亡,那么讨论就失去了意义。
眼下,“痛经假”更多是一个象征性的问题,提醒全社会更多关注女性的生理特殊性,尽可能改善职场生活环境。可以说,妇女福利在本质上还是一种平等权利。
作者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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