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耿爽大使在乌克兰问题紧急特别会议上的发言
总统先生:
中方赞同厄立特里亚代表代表观点相同的国家所作的联合发言。
补救和赔偿是在战争和冲突后局势中伸张正义、抚慰人民和促进重建的重要手段。在近代史上,中国遭受过很多外国侵略,损失惨重。我们理解战争受害者的悲痛,同情他们的悲惨处境。中国认为,战争救济和赔偿应通过正确的政治渠道和法律程序来实现,体现国际意愿、公平正义和人道。安全理事会和大会在这方面的有益做法可以为国际社会的类似行动提供重要参考。
令人遗憾的是,提交本届联大紧急特别会议采取行动的关于补救和赔偿的决议草案存在明显的缺陷和漏洞,不符合中方立场。
第一,决议草案打算超越大会的职权范围,通过大会直接处理国际法律责任问题。《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了联合国各主要机构的职能和权力。大会不是一个国际司法机构,无权从法律上定性国际不法行为并追究其责任。UNSO-11以前通过的决议不构成补救和赔偿的法律依据。
第二,决议草案打算援引“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缺乏法律依据。责任条款只是国际法委员会专家机构研究的结果,不是政府间国际条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责任条款也没有为确定什么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及其是否存在提供法律规范。使用责任条款作为法律定性和问责制的依据是不合适的。
第三,决议草案意在赞同一些国家在联合国框架之外建立赔偿和损害登记机制,这不符合惯例。让大会专门为此目的通过一项决议是不合理的,该决议不属于联合国的框架联大通过涉乌决议,不受联合国的监督,也不向联合国报告。
还应该指出,补救和赔偿问题以及和平与安全、正义和良知、政治正确和国际法治、当前局势和历史不公正,都非常重要和影响深远。世界上受到殖民主义、外部干预、单边制裁、经济封锁等国际不法行为影响的国家有权要求纠正和赔偿。大会今天采取的行动应有助于为今后解决有关国家可能提出的补救和赔偿请求提供正确的指导,应有助于维护联合国平等对待所有会员国的形象联大通过涉乌决议,并应有助于确保联合国各机构按照其各自的任务规定开展工作。
这样一项重要的决议草案应该成为会员国充分讨论和广泛协商的主题,以便最大限度地达成共识,弥合分歧,并确保它在政治、法律和程序上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令人遗憾的是,提案国没有认真组织协商,没有对会员国的关切作出实质性回应,并坚持推动大会采取仓促行动,这完全没有建设性。
基于上述情况,中国将投反对票,以维护《联合国宪章》的权威和联大公信力,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和团结合作精神,维护国际法治、公平正义。
总统先生
它
乌克兰危机推迟已经将近9个月了,这对国际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给我们本就混乱的世界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旷日持久、扩大和复杂的冲突不符合任何一方的利益,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有害。中方再次呼吁有关各方早日恢复对话谈判,使局势回到政治解决的正确轨道上来。包括大会在内的国际社会应为此作出积极努力,而不是挑起对抗,激化矛盾,加剧分歧。
最后,我愿重申,中方在乌克兰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我们一贯主张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考虑各方正当安全关切, 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危机的努力都应得到支持。中方愿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为推动早日停火停止敌对行动、缓和局势、政治解决危机发挥建设性作用。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