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部判决网报道,1月9日同居四天后分手 男子要求女方退彩礼,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关于彩礼的案件。 2022年7月31日,王先生与李女士通过网恋平台相识。 见面后,两人聊得投机。 开始同居,谈婚论嫁。 2022年8月3日,王先生提出分手,要求李女士退还三金和彩礼。 李女士拒不退货,王先生将李女士告上法庭。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女方退还全部款项。 (据西部决策网消息)
据西部决策网视频截图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王先生与李女士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时间未超过两年,未生育子女。 此外,李女士接受的彩礼并未用于两人同居。 因此,李女士应向王先生退还10000元现金和等价的70多克三金。
有网友认为,王先生的行为虽然合法,但却是不道德的。
同居3天后,王先生主动提出分手,要求女方全额退还彩礼,但王先生自始至终都没有说明分手的原因。 如果李女士在同居前对王先生有所隐瞒同居四天后分手 男子要求女方退彩礼,这种隐瞒足以让一个正常男人难以忍受,那么王先生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我们没有异议。
但如果是同居后的王先生挑剔,对李女士无端指责,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认为王先生在耍流氓。 而他同居前给女人的现金和三金,也不过是引诱而已! 他熟悉法律规定,他很有把握事后能拿回彩礼。
此外,即使王先生提出分手情有可原,但双方同居的事实对女方造成了事实上的伤害,女方退还全额彩礼也不符合伦理道德。 .
当然,李女士和王先生刚认识的时候住在一起,谈的就是结婚的事。 后来他们被带到法庭时,他们并非完全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