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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焦点小组?重点人群创业就业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

   日期:2022-11-16 16:59:1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179    
核心提示:(三)企业招用就业人员既可以适用此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本通知所述人员,以前年度已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概述

焦点小组是:

(一)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满半年的人员;

3.零就业家庭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年份内的大中专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指在实施高等教育学位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份是指毕业的自然年份,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内容

一、重点从事个体经营的人群: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重点群体,自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之月起,3年(36个月,下同)内,每户每年12000元的限额,按实际发生额依次扣除。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税。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值标准最高可提高20%,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在此幅度内的具体限值标准。

纳税人年度应纳税额低于上述扣除限额的,以实际缴纳的税额为限减免税款;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创业群体,以上述扣除限额为限。

2、企业招聘重点人群人员:

企业与重点群体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增值税和城镇3年内按实际录用人数依次扣除抚养税。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增加30%。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的配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享受本次税收优惠政策前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教育费附加可以在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中扣除。当年不能全部扣除的,不得结转下一年度。这里所说的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企业和其他单位。它们不能结转到下一年。这里所说的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企业和其他单位。它们不能结转到下一年。这里所说的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企业和其他单位。

三、注意事项:

(一)在享受就业创业税收政策时,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招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均无需提供任何证明。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零就业家庭劳动适龄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毕业当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需持《就业创业证明书”(或“就业和失业登记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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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凭《就业创业证》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需依法申领《就业创业证》。失业人员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其中,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其《就业创业证明》上注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凭学生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明》,或委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离校后凭毕业证可直接按规定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三)企业招收职工,除享受本规定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其他支持就业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

四、实施期限:

本税收政策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纳税人自2021年12月31日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期限届满。 3年期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本通知所列人员上一年度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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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通知》重点群体”(财税[2019]2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乡村振兴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1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乡村振兴局、国家乡村振兴局)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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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重点群体,自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之月起创业群体,3年内(36个月,下同),按每户每年12000元的限额依次扣除实际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提高20%。

2.自企业招用重点人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依次扣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折扣。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增加30%。

案例/分析

A是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2020年4月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经营。地方重点群体年度减免税额度提高20%至14400元,故A在2020年的最高减免税额为:

2020年4月注册的纳税人,当年实际经营月数为9个月;

税收减免额度=年度税收减免额度÷12×实际经营月数=14400÷12×9=10800元

2020年度A可减免的税额最高为10800元。

 
标签: 就业 年度 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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