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多地方都打脸了,但确实是一个很暖心的公告。”
11月3日晚,鄂尔多斯市政法委一则通知迅速引起热议,尤其是“在鄂尔多斯,任何时候都坚持生命至上、救人至上”的“严正通知”。《基本常识向冬亮》被誉为“疫情三年来最人道的官宣”。
(鄂尔多斯政法委普法资料图)
“人性”、“温度”、“生命至上”,是不少网友夸赞鄂尔多斯的第一反应。在先后经历了河北白沟新城一男子持刀为年幼儿子买奶粉被从轻处罚的争议事件,以及兰州七里河3岁儿童惨遭人生悲剧后鄂尔多斯:出通告为防止遇到外省问题,甘肃,煤气中毒耽误救治致死的地方,不得不说,鄂尔多斯从法律角度来说“避险”的意义,其实不止是人的触摸和温度。
在鄂尔多斯的通函中,我们也看到了以往官方文件中难得的坦率。对于印发此通知的目的,鄂尔多斯直言“针对近期我国部分地区防疫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将吸取《鄂尔多斯市法制》的教训。即使没有名字,在网上引爆了一起人生的悲剧后,以这样“坦诚”的态度发布公告,也是值得肯定的。
“始终坚持人民和生命至上,坚决统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救援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维护被隔离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鄂尔多斯说。公告响亮,鄂尔多斯的表态更加自信,“在鄂尔多斯,请放心!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保护您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
更难得的是,鄂尔多斯在通报中专门向“广大居民、农牧民”解释了“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特别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的法律依据,即即,“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者避免危险及时”,并温馨提醒大家“切记:自救、避险时,不要伤害他人生命”,并承诺事后将为大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应该说,在近三年的防疫模式下,习惯了被官方“不做核酸,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这些行为涉嫌违法”、“这22行为涉嫌违法”、“防疫期间,你有这些对于我们这些受过“责任与义务”等普法教育的人来说,突然看到一条为普通人的生命保驾护航的通知。观点,我们真的被真诚和恐惧所感动。
(鄂尔多斯的公告引发热议)
毕竟,近三年来,普法最多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尽管很多法学教授和律师提出了反对意见。一个又一个,他们还在防疫期间,这个被各地奉为标准的法律,是无法阻止四方杀戮的。
当然,我们也很遗憾地看到,“鄂尔多斯人”也因为这部法律受到惩罚,这也说明了普法教育的重要性。鄂尔多斯政法委也要纠正执法不当。
就像我们生活中很多领域遇到的“流氓”标准条款一样,只讲义务不讲权利的法律普及也是如此。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普法的方向和目的不能仅仅建立在人民的“纪律”之上。,放大了法律法规的警示作用,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法律保障的公民权利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说,鄂尔多斯“面向广大居民、农牧民”的公告确实可以称得上“庄严”,而单是这一“法规”公告,就可以在网络上引发一场关于“温度”的讨论。讨论至少意味着鄂尔多斯的坦率已经将法律教育从单向灌输转变为双向互动。这种微不足道的进步,也可能成为普法普及的“火花”。
简单来说,紧急避险,本质上就是为了应对一个人在紧急情况下所面临的困境,以牺牲较小的利益来保护更大的利益鄂尔多斯:出通告为防止遇到外省问题,就像鄂尔多斯公告特别提醒的“自救、避险、不要伤害他人的生命”。
鄂尔多斯多人受罚报道截图
只不过,即便是在鄂尔多斯这样的“应急避险”科普支持下,面对从社区警卫、社区检查站到道路封锁等一系列强大的防控力量,老百姓真的“”遇到“危及人身安全,尤其是在危及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中,”即使有法律支持的坚定决心,能否摆脱桎梏和风险,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即便他能摆脱刺刀的束缚,畅通无阻地到达医院,是否能得到及时的治疗也不确定。毕竟,“最后,他被确诊为急性心肌梗塞,我们之前没有看到这个消息,谁能保证他在等待核酸的同时,也能像广州34岁的病人一样幸运呢?”测试?
当然,这并不是要否定鄂尔多斯应急避难科普公告的诚意和努力,而是希望除了温度和人情味,应急救援渠道的畅通还需要更多的制度加持。
真诚希望鄂尔多斯公告更深刻、更具开创性的意义能够被世界各国模仿和学习。在防疫即将进入第四个年头之际,鄂尔多斯可作为一把火,点燃“防疫依法决策”的一颗蓬勃之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