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条例》共十章八十六条,主要涉及基本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扶持和养老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该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届时,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人可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哺乳假。年。
“基本养老服务”有哪些具体措施?
据江苏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沙薇薇介绍,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地区之一,老龄化程度较高。68万人,老龄化率22.15%。2015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养老服务条例》。
修订后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在原框架中增加“基本养老服务”专章,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由政府直接向老年人提供或由有关单位以一定方式支持。 . 支持和养老所需的基本、包容性和底线服务。
规定将经济困难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残疾人、残疾人、特殊计划生育家庭等经济困难老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范围,提供重点保障。 . 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人照护探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老年津贴。对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对确定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
同时,《条例》着力补农村短板。提出将农村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均衡协调发展。加强县级失能和特困老人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推进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开展村级互助养老服务,提高基本养老水平。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新《规定》为家庭社区承担养老功能提供了哪些支持?
据了解,绝大多数老人愿意选择居家养老。修订后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江苏独生子女可享受带薪护理假,扩大和完善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规定。
《条例》规定了新建小区和建成小区的社区养老服务性住房建设标准,以及侵占社区养老服务性住房的法律责任。养老服务设施应集中规划配置多个占地面积小的相邻住宅区,鼓励相邻住宅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资源整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综合考虑养老服务的便利性、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均衡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同时,《规定》鼓励家庭成员与老人同住或就近居住。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哺乳假。老人与子女在子女居住地同住的,有关部门应当在户籍、医疗保险、公共交通等方面给予便利或优惠。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如儿童或其他有赡养义务人需要照顾的,鼓励用人单位在时间和工作安排上提供便利和支持。
《规定》还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利用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等资源,推进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覆盖城乡的车站。鼓励邻里互助老人,鼓励老人互助服务。引导养老小区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江苏独生子女可享受带薪护理假,提高老年人的便民水平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