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盒礼物,三盒假货!” 重庆一名女子发视频称,自己过年收到了“六颗石磨”、“健康核桃”、“新六颗纯核桃”,并称她收到的4份礼物中有3盒都是假的。 视频一出,立即引起不少网友的共鸣,纷纷表示买了“六个铁核桃”、“六个多核桃”、“六个山核桃”、“康帅福”等。 (素材来自:沸点)
春节期间,大家都会带上礼物走亲访友。 当然,大多数人会选择在大型超市购买。 毕竟经过超市检验的产品,质量还是有保证的。 但还是有一部分人为了方便,会在途中或者附近的小店里购买。 在这么小的店里买礼物往往会出现各种问题。 经常“打”。
这些“假赠品”的价格与正品相比价格较低,但包装看起来与正品差别不大,往往只有“一字之差”,人们极难辨别。 收到这种礼物,说不出口,只能含泪收下,发个红包,但这种礼物谁敢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可处三倍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一并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4箱礼品3箱山寨货,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可能侵犯知识产权。 销售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本案女士所说的在法律上并不是假冒产品,而是“山寨产品”。 所谓假冒商品是未经他人许可,模仿他人或拥有原品牌知识产权的产品。 假冒商品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具有“合法地位”。 在法律上,仿冒品称为商标相似性。
如果假冒商品与知名品牌有相似之处,但消费者一眼就能看出区别,如标识、价格等明显差异,则此类假冒商品不构成对正品的侵权。
如果假冒产品在商标、外观、包装、标识等知识产权方面与知名品牌极为相似,误导消费者。 本来想买正品的消费者不小心买到了这样的产品,那么这部分假冒产品就构成侵权4箱礼品3箱山寨货,成为假冒商品。
如果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买到假货,我们不得不投诉; 正品商家可举报打假; 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也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打击假冒行为。
如果您购买了具有合法销售权的假冒商品,而经营者在销售此类商品,并且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没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意图,那么您将承担欺诈的法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您可以就此行为要求退款和赔偿。 不足500元的,赔偿金额为500元。 同时,《食品安全法》也对这种行为作出了专门规定:除赔偿消费者损失外,还必须赔偿消费者十倍、三倍的损失; 附加补偿数额不足一千元的,以一千元为准。
亲爱的读者们,今年春节你们中招了吗? 不说买这些礼物浪费钱,还会引起亲友的尴尬,所以也希望这些无良商贩不要为了不正当利益而丧心病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