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一审强奸聚众通奸罪吴亦凡案细节:强奸3名醉酒女性,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吴亦凡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外加驱逐出境;因聚众通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外加驱逐出境。
经庭审查明,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吴亦凡在其住所与三名女子发生性关系,原因是她们醉酒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
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组织另外两名女子酗酒从事通奸活动。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和聚众淫乱罪吴亦凡案细节:强奸3名醉酒女性,应当依法并处罚。
法院根据吴亦凡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作出上述判决。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的官员旁听了判决。
(剧照)。
回顾吴亦凡的历史
案例:第一件事发生:2020年12月5日22时许,吴亦凡的经纪人冯,女,28岁,以选择MV女主为由进行采访,邀请女杜某珠(18岁)到吴亦凡家参加一个聚会,10多人一起玩桌游喝酒聚会。之后,其他党员陆续离开,杜墨竹喝完酒后就住在吴亦凡家,之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吴亦凡转账3.2万元给杜某珠网购。
第二起事件发生后,真相慢慢浮出水面:2021年8月10日,据美国华侨新闻网报道,一名律师证实,吴亦凡涉嫌在洛杉矶强奸未成年人,受害者是一名中国学生......不知道还有别的道理吗?
第三件事发生了,我开始否认,认为是天衣无缝的,侥幸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2021年7月19日上午8点28分,吴亦凡工作室发布声明称,我只在2020年12月5日的朋友聚会上见过杜女士一次,没有倒酒,没有收手机,也没有她描述的各种“细节”。很抱歉打扰大家。我声明,从来没有任何“选妾”!没有“诱惑”和“通奸”!没有什么“未成年”!如果有这样的行为,请放心,我自己会进监狱!!我对上述所有话负有法律责任。
第四件事过去了,又被拒绝了。7月17日,自称被吴亦凡伤害的19岁少女都美竹在社交平台连续发了三条消息,不仅晒出疑似吴亦凡发给她的“和解协议”,还晒出了吴亦凡向她转账50万元的交易记录。
第五件事发生,再次否认,吴母参与其中,北京朝阳接到吴某凡母亲吴某某报警,称自己被杜某珠勒索。
7月31日,
2021年,据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消息,针对网上举报“吴某凡多次引诱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相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朝阳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调查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2021年8月16日,据北京市朝阳检察院消息,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吴某凡因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2022年6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吴亦凡强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