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16日上午9时30分,江歌母亲诉刘欣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一审和宣判时均未出庭的刘鑫今日出庭参与诉讼。上诉人刘鑫现已更名为刘某喜。该案于1月1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刘鑫赔偿69.6万元。后刘欣上诉。
今日,上诉人刘鑫及其代理人胡桂云,被上诉人代理人黄乐平、李静到庭。
2016年,在日本留学的江歌在东京住所门口被好友刘欣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他只有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故意杀人及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江歌的母亲江秋莲一直没有从失去女儿的痛苦中恢复过来。她认为刘欣有责任。2019年10月,姜秋莲以侵犯生命权为由起诉刘欣,索赔200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江歌作为一名在外留学的女学生,因帮助有困难的同胞,应受到表彰;她应该因受到非法侵犯而获得法律救济。刘欣的行为违背常识和人情江母诉刘鑫案22日二审第二次开庭,理应受到谴责。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缴纳全部案件受理费。
在今天的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质证和法庭辩论。
上诉人刘鑫称,江歌是在刘鑫没有让他在地铁口等候的前提下主动等刘鑫的。没有证据证明刘欣是先进入房间后“锁门”的。刘欣不可能认出和预料到陈世峰会杀人,更不可能认出和预料到陈世峰会杀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江歌被杀,完全是陈世峰所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蒋秋莲称,刘鑫以刘鑫没有让她在地铁口等候为前提,强调江歌已经在等刘鑫,这一点没有证据支持。刘鑫“锁门”这一事实有充分的客观证据可以证明江母诉刘鑫案22日二审第二次开庭,刘鑫的否认只是刘鑫为推卸责任而虚假陈述情况的再现。刘欣有足够的证据阻止江歌报警。
经过将近四个小时的审讯,法庭宣布休庭宣判。
编辑孙林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