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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二审将于11月22日再次开庭 刘鑫一审被判赔偿江歌母亲近70万元

   日期:2022-11-17 16:40:4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328    
核心提示:11月17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11月22日将在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2月16日,此案二审第一次开庭。2022年1月10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刘鑫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2022年2月16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开庭,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极目新闻记者 肖明远 刘玉蕊

11月17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熙(原名刘欣)生命权纠纷案将于11月22日第二次开庭审理。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月16日,该案二审首次开庭。同日,刘新禾的代理律师和姜秋莲的代理律师均出庭,但姜秋莲因身体原因未出庭。

庭审中江母诉刘鑫案22日二审第二次开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质证和法庭辩论。上诉人刘鑫称,没有证据证明刘鑫先进入房间后“锁门”。陈世峰杀人,刘鑫根本不可能认出和预料到,更不可能认出和预料到陈世峰杀了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江歌被杀,完全是陈世峰所为。刘鑫认为江母诉刘鑫案22日二审第二次开庭,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姜秋莲表示,刘欣“锁门”的事实有充分的客观证据证明,刘欣的否认只是为推卸自己的责任而转载刘欣的虚假陈述。刘欣有足够的证据阻止江歌报警。

在 2 月 16 日持续近四个小时的审判后,法院宣布了一个可选的宣判日期。

11月17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该案将于11月22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诉万科案将开庭_江母诉刘鑫案22日二审第二次开庭_江歌案刘鑫当时多大

蒋秋莲(极木新闻记者刘玉蕊摄)

2016年11月3日,在日本留学的江歌在东京住所门口被好友刘欣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他只有24岁。

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

2019年10月,姜秋莲以侵犯生命权为由起诉刘欣,索赔200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宣判姜秋莲诉刘欣生命权纠纷案:被告刘欣赔偿原告姜秋莲各种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49.6万元。损害赔偿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处理费。刘欣此后提出上诉。

2022年2月16日,蒋秋莲诉刘欣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开庭。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标签: 法律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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