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一段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柜台打市民耳光的视频被广泛转发。上游新闻记者核实,事发地点为江苏省昆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二楼。11月23日,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当时双方发生口角,经调解现已双方和解,涉事人员已被停职。(据上游11月23日消息)
政务窗口工作人员打市民耳光(网络视频截图)
根据上游新闻报道和当地回应工作人员扇市民耳光 打人者被停职,打人者为某公益岗位工作人员,已被停职反省。据新京报报道,相关部门回应称,行凶者为临时外聘人员,并非公职人员,已被停职反思。
不管是公益岗位的工作人员,还是临时外派的员工,不就是传说中的“临时工”吗?
既然是临时工干的,那好办多了,停职反思就好;既然两方和好,那不关别人的事吗?然后,双方发生了“争吵”,这个“争吵”是怎么回事,你能详细解释一下吗?毕竟,市民上门办事,两人之间的矛盾不大可能是因为私事。
报道还称,目击者称,正常工作日,下午5点营业结束,大堂在事发当天下午4点30分左右停止营业,据说是临时开会。
如果真是这样工作人员扇市民耳光 打人者被停职,那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为什么要占用为市民服务的时间开会呢?如果双方发生纠纷,是否由协会的组织部门和领导负责?
都说临时工素质不高,但根源可能是相关职能部门没摆正心态。窗口工作人员掌掴办事市民。无论是临时工还是公职人员,都不能仅限于“双方和解”。服务公众需要窗口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素质。即使是临时工,也是做相关部门的工作,代表相关部门的形象。万一出事,一个临时工怎么可能全责?
报道还称,涉事窗口为昆山市行政服务土地分中心和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地窗口。11月23日,该窗口已暂停业务办理。
临时工打市民耳光被停职反省,服务群众的窗口就关了?要知道,11 月 23 日是星期三,这是一个正常的工作日。有关部门就没有一个可以为群众服务的吗?
“临时工打人”可能是偶然事件。然而,真正反映出来的是,背后的职能部门并没有真正用心为市民服务,不能任由“临时工”二字掩盖其背后的真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