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当“昭娣”决定改名时》的新闻报道描述了一个年轻女子彭鹏(原昭娣)从决定改名到办妥手续的坎坷历程。彭彭摆脱“昭娣”标签的故事,让很多与她有着相同经历的女性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昭帝”、“印帝”、“来帝”改名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改名遇到的困难却是相似的。据了解,部分派出所领导和户籍民警对“赵迪”十分同情。聚会只花了20元(更换身份证的费用),改名也花了几天时间,但更多的时候,“赵迪”人需要面对漫长的等待和无奈的拒绝改名曾是“大哥”的彭彭,在首次递交改名申请时,被派出所民警拒绝。叫“群蒂”的女人
“改不改”的困境来自1958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关于姓名的变更,条例很笼统,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程序。实践中,是否更名、如何更名的具体标准需要当地户籍管理规定确定媒体:“招弟”改名不该障碍重重,自由裁量权一般掌握在基层办公室手中。规范不明确,标准不统一,使得更名缺乏确定性。
从逻辑上看媒体:“招弟”改名不该障碍重重,只要改名人能够证明改名给他带来了不适和不便,相关部门就没有必要强行拒绝。在法理上,1958年的有关规定与时俱进,应及时修订。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连军曾发表文章称,现行的户籍规定比较粗略,造成了姓名登记实践中缺乏立法的困境。针对在名称登记和变更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一些专家呼吁立法。在借鉴国外现有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地名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地名法。
从立法角度看,有关部门不应对“招弟”的困境视而不见。不妨与时俱进,研究研判可行方案,尽快在更名制度上打上“补丁”,适度扩大原本只涵盖少数情况的“正当理由白名单”作为重复的名字和粗俗的用词。包括贾和其他越来越常见的名称更改原因,从而消除了实践中的歧义。让想改名的“兄弟们”不再艰难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