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一则官宣冲上热搜,一时间家喻户晓,大街小巷议论纷纷。
通知称,针对近期我国个别地区防疫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鄂尔多斯市和法制会吸取教训,随时坚持生命至上、救死扶伤的原则。以人为本。
通知特别强调,在紧急情况下,公民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者脱险。
这大概是疫情三年来最人性化的地方公告了。
对此,民众喜出望外,纷纷跑去相互告白鄂尔多斯:出通告为防止遇到外省问题,不少人呼吁“学习湖北好榜样”。
在为鄂尔多斯这座城市喝彩的同时,我也感受到了一些别样的味道。
“在紧急情况下采取自救或者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不是湖北省自己创立的说法,而是来自刑法第二十一条、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该市只是重申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紧急避险是法律权利和常识。
一个常识范围内的通知,赢得了“人性化通知”的美誉。这种人性化在当前疫情防控中不能说是独一无二的,也不能说是罕见的。具有严厉的面孔和机械刚性是很常见的。
于是,在众多异常公告中,“鄂尔多斯公告”脱颖而出,成为新闻事件。这种现象比较特殊。
这可以理解为稀有奇特,也可以理解为稀有之物。
在既定的现实下,适当认可鄂尔多斯的做法,可以作为疫情防控法治化、人性化的指导。
看到有人写文章,解读“政治站位高,执法建设有深度”的意思,这种过分的夸赞,真是很多寒酸的地方的另一面。
毕竟,鄂尔多斯想要修炼的,是他的那份。过度夸大通知意义,降低了防控工作的合法性要求。推而广之,就是其他地方有点破旧的意思。
只是因为它重申和强调了一个常识,所以被贴上了亲民、关心人民的标签,最终以讲政治、讲法治的好名声收场。这使得其他地方甚至无法做到这一点。
如果这个标签和口碑能成立,那么法院院长宣布这个案子没有错,公安局长宣布没有刑讯逼供,组织负责人宣布他不会出售官员。
当该做什么成为“标杆”和“榜样”时,可见“不该做什么”已成为社会常态。超越这些“基准”和“示例”实际上是在贬低当前公共卫生治理的某些现实。
近年来,泛圣化现象似乎越来越严重。通俗地说,就是把责任提升到崇高。
这显然是极其普遍、应该做的事情,比如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合法避险权利,被称赞为正面新闻就是这种泛圣化的表现之一。
这种赞美的初衷,无非是在暗示官员依法防疫,以人为本,但“善意”的结果可能会大大降低正常的法律和道德标准。
代价高昂鄂尔多斯:出通告为防止遇到外省问题,听起来不错,但如果一个地方的防疫官员和基层防疫人员将自己定位为凡人,法律和道德标准就会失去约束力。
从西安的孕妇,到上海的护士,再到兰州的三岁孩子,同样的悲剧在重演,这就是明证。
阅读《鄂尔多斯公告》,大众被常识所感动。与其说是感动,倒不如说是一种讽刺。
对此,不知道其他地方的官员会不会觉得有些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