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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通知

   日期:2022-10-18 16:49:2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556    
核心提示: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应于10月底完成。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残联 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工作

各省市及济源示范区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 :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省”(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优化申请程序充分便利就业创业的通知》 《补贴政策》(育人社[2019]93号)等有关要求,为抓好2022年我省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在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 2023级困难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扶养、扶养、扶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补贴(毕业生持有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来自已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即城乡居民低保家庭或已脱贫家庭和被监测对象家庭。监测对象、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属及其毕业生出生有合法的赡养、扶养、扶养关系;

(五)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扶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扶持、扶持、扶持关系;

(六)经乡(街道)、县级民政部门批准,目前正在享受特困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子女救助扶养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或两个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报,已享受此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及分配原则

(一)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用于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贴。

(二)发行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资金专款的原则,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所需资金列入学生所在省市就业补助资金。注册学校所在地,省政府在专项拨款时划拨年度就业补贴资金。

三、申请发证程序及时间安排

10月底前完成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申请由困难毕业生提交,学校所在学校将进行初审。

(一)个人申报(7月25日至8月15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获取个人登录账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河南就业网上办”(),申请个人登录登录帐户(注册为政府服务)。网上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贴基金--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与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相关信息资格证书和相应的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 完成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明确、不完整河南省求职创业补贴,学校和人社部门无法对退回的申请进行有效核实。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要求重新上传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

(二)系统审查和学校初审(7月26日至8月31日)

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优化申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有关部门实行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分类核查。省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使用相应的国家开发银行全国助学贷款数据库、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国家扶贫监测信息系统、残疾人用于比较和验证的信息数据库。检查审计。从7月26日起,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申请系统(:8081/jyweb)进行初审,重点核实困难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学历和家庭关系。如果审核不通过,学校必须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向毕业生本人反馈。对通过系统验证比对的河南省求职创业补贴,不提供相关的困难纸质资格证明,只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人工审核(7月26日至8月31日)

人工审核适用于申请过程中未通过系统审核但认为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毕业生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核验,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机构进行人工审核。相关高校要及时组织人工审核和核查。经人工审核通过的,应在系统内进行标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学院公章,并集中统一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四)总结审查公示(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利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通过学校初审的人员进行汇总审核,及时反馈相关学校的终审结果。学校将通过信息系统导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通过名单上传系统进行公示,并将申请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总结后,

(五)资金拨付

10月底前,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将资金直接补贴到本人,并将补贴资金通过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银行按规定代发的办法。

四、相关要求

(一)教育部门负责通知辖内有关学校,做好对学校的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各有关学校应及时告知毕业生申请事项,确保毕业生了解政策,并向毕业生公布申请操作须知,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补贴。

(二)各有关单位应明确告知申请毕业生按时、如实填写、上传申请材料。如因材料不全或信息不正确导致补贴无法到账,后果由毕业生自行承担。申请毕业生虚报求职创业补贴的,应当退还补贴资金,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档案。

(三)各学校要积极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提交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相关材料。相关申请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装订存档备查。

如有本通知未尽事宜或工作中遇到问题,请直接与各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96500;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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