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窗广告之乱由来已久,网友们对此应接不暇。9月30日,国家网信办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弹出式信息推送服务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互联网弹出式服务划上了一条红线。
作为对用户“强制”的信息,弹窗广告是强制性的,很容易影响用户体验。不仅如此,一些弹窗传播低俗内容,诱导消费或设置金融陷阱弹窗广告可一键关闭,严重污染网络环境。近日,甚至出现了汽车导航屏幕弹窗事件,给安全驾驶带来极大隐患。必须处理无论情况或位置的弹出广告。
过去几年,国家通过专项整治等方式加大了对网络弹窗的整治力度,但相关乱象仍屡屡发生。
一方面,管理规范需要细化。弹窗广告涉及广告主、弹窗服务提供者等多个主体。有必要明确责任来源。同时,规范中的表述笼统、含糊,部分厂家以“刮边”的方式规避监管。比如我国的广告法明确规定弹窗广告要一键关闭,但实际上有些弹窗往往是关闭的,马上又弹出一个新的窗口。
另一方面,处罚标准有待提高。弹出式广告背后有一个利益链。有专门的快闪推广公司,对接广告商和网络平台,投放成本低,回报高。目前,违法弹窗广告的罚款基本在3万元以下,违法成本不足以震慑违法者放弃巨额利润。
新实施的《规定》有针对性,明确责任主体为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包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站等,强制相关平台承担内容筛选审核责任。《条例》提出的九项义务要求涉及内容导向、推送频率、诱导点击等具体细节弹窗广告可一键关闭,为监管执法提供了更有力的依据。
不过也需要注意的是,现实情况比较复杂,弹窗规范还有细化的空间。在实际监管工作中,要不断发现问题,积累经验,逐步缩小“真空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如中国广告协会起草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广告行为准则(征求意见稿)》,仅针对应一键关闭的弹窗广告,扩大到建议关闭标志是假的,需要倒计时。为了关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等违规行为。
行业越规范,可以走的越久。治理非法弹窗广告,既要完善管理措施,制定统一可操作的行业自律标准,又要为用户提供更清晰、更有效的监督和投诉渠道,促进社会共治,让弹窗- 广告不再“弹出”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