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一是法律政策落实的需要。 《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退役军办发〔2020〕34号)等法律政策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建设提出明确要求,需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办法》,进一步细化。
二是要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质量。 我省是全国退役军人安置优待大省。 现有退伍军人个体户41万人,其中5万多人成功创业。 已建立市场主体5.3万多个,从业人员52.37万人。 2021年,他们将为国家纳税超过29亿元。 《办法》出台,规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建设,有利于通过园区支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促进广大官兵安心服务、奉献事业。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鼓励更多优秀大学生报效国家、建设强大国防。 就业压力。
目前,我省有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187个,培训项目748个。 但90%以上的退役军人选择学车,培训促进高质量就业的效果并不明显。 要出台《办法》,整合全省优势资源和各部门政策性资金,打造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孵化、高质量就业创业示范园.
三是要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量。 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职业技能院校、各类创业孵化平台合作创业小组管理制度,共建各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17个,打造了一批协同服务、教育培训、就业扶持、集创业孵化“四大平台”于一体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有力促进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发展。 据统计,全省各类园区招收退役军人企业3.2万家,共提供就业岗位14.1万个。 3000余名退役军人和军属通过各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搭建的就业促进平台实现就业。 园区直接就业退役军人2582人,间接就业退役军人15000余人。 2021年孵化军工创业产值4.25亿元,贡献税收1553万元,园区孵化退役军人创业成功率大幅提升。 但由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的运营建设缺乏专属的标准和规范,需要按照人事部门制定的政策标准建设和申请奖补。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 要出台《办法》,明确园林建设标准和奖补政策,引导园林高质量发展。
2. 主要特点是什么?
《办法》贯彻“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创业小组管理制度,充分吸收现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建设运营经验,加强扶持政策体系对接,着力破解工作难点、堵点。 一是提高准入门槛。 《办法》明确了园区的主要功能和认定条件,规定只有被认定为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高职院校、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公营和民营企业实训基地,可申请成为省级园区; 二是突出示范作用。 根据退役军人需求,《办法》细化认定程序和管理标准,由高校和事业单位制定《校园评价标准》,为校园标准化建设提供规范指导。 三是加大奖励力度。 在鼓励其他部门申报奖励政策和资金的同时,省退役军人厅对符合考核标准的园林给予一定奖励。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分为总则、主要职责、认证条件、认证程序、认证管理、奖励资金和管理、附则7个部分,共21个具体内容和2个附件。
(一)总则。 主要明确了《办法》的宗旨、政策依据、建设和运行的基本原则、服务内容和政策适配对象范围等。
(二)主要职能。 主要明确了省级就业创业园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孵化等功能。
(三)认定条件。 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审查认定应遵循的原则两个方面。
(四)鉴定程序。 主要明确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评估按照公示、自我申报、现场评估、社会公示、公示和申报五个程序有序开展。许可。
(五)标识管理。 主要明确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认定期限为三年。 考核认定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省园资格,并吊销“云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牌匾。
(六)奖励资金与管理。 主要包括:一是对驻军创业企业实施场地租金、水电、物业、宽带等奖补,包括奖补办法、奖补期限、奖励标准等。和补贴。 二是对园区建设和运营实施奖补,包括奖补标准、时间和用途。 三是在努力创建省级园林和省级其他部门的国家级园林时,对认定的省级园林给予优先推荐支持。
(七)附则。 主要包括措施实施时间、政策解释单位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