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长春市委、市政府印发《长春市促进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春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办法指出,要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大力发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岗位支持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加大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支持力度。创业,加强高校毕业生长期居住住房保障...
长春市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留)业就业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现10万高校毕业生来(留)业创业目标并找到工作。现制定以下措施:
1.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自愿落户长春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到居住地、工作地或档案存放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服务; 他们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可以无条件申请永久居留。
2.大力发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充分发挥市、县(市)区、开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年开发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6000个(含省级机关)以及长单位的附属机构)。扩大“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招聘项目,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紧缺专业建立“蓄水池”。
3.支持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合理提高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支持国有企业围绕紧缺专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2020年国有企业招收新进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占招收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0%。依托我市国家、省建设和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开发建设,发展适合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技术、管理、建筑、拆迁等就业岗位。
4.鼓励非公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非公有制企业招收在长沙市首次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中小微企业分类标准,可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中小微民营企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5.加强本市世界一流大学毕业生就业保障。鼓励符合世界一流大学标准的我市高校毕业生长期就业。对选择长期工作的人员,可根据学历、专业、特长、就业方向推荐1个以上优质岗位。
6.增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岗位。2020年,各县(市)、开发区新增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4000个。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岗位,就业后相关待遇按现行公益岗位标准执行。
7.培养高校毕业生以工代工。鼓励企业发展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培训岗位代工,根据招工人数,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支付给高校毕业生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8.加大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力度。完成落户手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首次实际投资运营1个月后,可在长风创业办理相关创业(含个人)注册手续,申请2000元创业补助;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企业长期提供涉税材料后,给予3000元开办补助。在昌昌创业需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可以申请单笔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政府全额贴息贷款,形式为境内不动产(不动产)抵押或合格的第三方自然人担保;合伙企业经营者,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对资产、经营、盈利、偿债等综合能力优秀的企业长春市创业中等职业学校,贷款额度可放宽至500万元。
9.落实高校毕业生长期留校生活补助。已办好户口转移手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长春籍),首次来长春创业或灵活就业,可申请最多12个月的生活费,具体标准为:本科生400元/人/月,硕士生600元/人/月长春市创业中等职业学校,博士生800元/人/月。
10.加强高校毕业生长期住房保障。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开发区和各类经济实体开发建设“人才公寓”,为留(来)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住房的,可享受国家“租住并举”政策。购买”。2020届毕业并办妥落户手续的高校毕业生,可在政府租房平台优先选择租房。对办理完落户手续,以全款或商业贷款方式购买我市首套商品房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凭购房证明可申请一次性2万元住房补贴;
11.对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免费培训。对办理落户手续的应届待业高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免费享受“两专”所列新增职业和紧缺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和一张清单”在我市培训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定点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式培训,对志愿来长春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软件开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等方面的培训。其他紧缺专业人才。
12.措施补充规定。本办法仅适用于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期限为一年。国家和省市原有同类政策正常执行,不再与本办法重复享受。
吉林日报出品
策划人:蒋忠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