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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下千万网贷,想通过精神病鉴定逃债?想太多!

   日期:2022-11-24 12:30:3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207    
核心提示:对于张某的鉴定申请,医院没有受理。后来张某在其所涉案件中主张自己患有精神病,向法院申请精神病鉴定。法院同意了张某的鉴定申请,并委托医院对张某进行精神病鉴定。医院对张某进行鉴定后,得出的鉴定结果为,张某在向债权人借钱时,不存在精神问题。最终,张某想通过精神病鉴定而使自己不用向债权人还钱的幻想破灭了。所以单纯的想要通过“成为”精神病人来逃债,是行不通的。

院方未受理张某的鉴定申请。随后,张某在所涉案件中声称自己患有精神病,并向法院申请进行精神鉴定。

法院批准了张某的鉴定申请,并委托医院对张某进行精神鉴定。医院对张某进行鉴定后,鉴定结果是张某向债权人借钱时精神并无问题。

最终,通过精神病鉴定,张某不必还钱给债主的幻想破灭了。在相关案件中,张某败诉。

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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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精神病人发病期间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粹以营利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经其法定代理人批准或者追认后发生效力。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当事人患有影响认知能力的精神疾病的,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等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限制当事人的行为。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有行为能力的人,当事人本人不能独立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专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以及是否应当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鉴定。人民法院根据鉴定意见等证据,

精神病人不能认清或者不能完全认清自己在发病期间的行为的,在此期间作出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者未发生效力。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患病期间进行的购物、借贷等合同民事行为也被列为无效,但这并不意味着出卖人或借款人只能承认其行为无效发生纠纷时不吉利。

精神病人造成损失,谁来赔?

民事行为无效的,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无法退货或无必要退货的,按优惠价给予补偿。如有损失,按双方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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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般是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的监护人,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精神疾病;患者有自己财产的,从财产中优先支付。

因此女子欠千万网贷申请精神鉴定,即使本案中的张某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责任也不能免除。因此,仅仅通过“成为”精神病人来逃避债务是行不通的。

精神病人犯罪女子欠千万网贷申请精神鉴定,能否免除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认定、确认的,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家属成员或监护人应被责令严格照顾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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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实施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单纯依靠精神病来逃避刑事责任是行不通的,因为精神病人只要经过法医鉴定,在犯罪时还没有完全丧失识别和控制能力,就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即使因认知能力可以免于刑事责任,但仍要接受多方监督,情节严重的还要强制医疗,人身自由仍将受到限制。

精神病人免于刑事责任,受害人如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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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即使罪犯因被认定患有精神疾病而免除刑事责任,也不能免除其或者其监护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仍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向犯罪分子或者其监护人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摘要

精神病人实施民事行为,重点是民事行为效力的认定、民事行为无效或者待生效时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重点是维护民事行为的合法性。社会和经济活动的稳定性。

在刑事方面,重点是确定精神病人的责任,酌情免除或减轻责任,从轻处罚,加强监督和强制医疗,体现了原则使罪行适应惩罚。

本文作者:“高双硕”律师帮扶群成员:易博,江苏易友天元(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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