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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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大学生:
2019年度省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开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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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和仁舍君偷看!
01 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毕业5年内(2014年6月1日(含)
-2019年5月31日(含)),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学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发出日期为准。
2. 申报项目2年内(2017年6月1日(含)
—2019年5月31日(含)),已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登记。项目申请人为项目法定所有人(企业、民办非企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出资额不低于项目单位总投资额的30%。
3、项目必须不受国家禁止或限制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同意在公共媒体上公开项目相关信息。
4、项目具有原创性和可行性,符合本地区产业规划和发展导向的特点,业务发展前景好,具有较高的潜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项目单位为民营非企业,申报须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6、下列项目(单位)不在申报范围内:项目单位为加盟商和企业分支机构;企业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单位(法人)、民办非企单位(合伙企业)、民办非企单位负责人(个人)变更;被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江苏省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含创意项目)。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取消申报资格的创业项目和申报人不得参加申报。
7、申报项目应在项目单位登记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并项目单位
分布在多个地区的,应当向项目单位总部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不得跨市(区)申报。
8.仅申报市级高校优秀创业项目的,报名期限可酌情放宽至4年,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含)至2019年5月31日(含),其他条件相同。
02
财政支持
(1)确定为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对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确定为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贴。
03
限期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