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创业扶持基金申请流程及附件
1. 创业驱动就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一、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2月18日期间,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本市户籍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应当创业并登记第一次。
2.自2019年2月19日(含)起,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首次在依依创业注册的大学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学院村干部、大学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5年内)、科研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失业人员、转业退伍军人、农民。
(2) 申请条件
招收各类城乡劳动力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缴纳一年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3年内创业扶持资金,每年每新增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给予创业驱动就业补贴3000元,3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企业社保补贴不得重复)
(四)申请程序及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主体应在申请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镇(公园、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职能部门:
1、《宜兴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件1);
2、宜兴市创业就业补贴人员名册(附件2);
3. 创业实体登记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企业家身份证;
6、企业主体吸收劳动合同;
7. 属于以下对象的创业者需另加: (一)在校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大学生村官提供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大学提供毕业证书;(二)科研人员提供副高级职称证书;(三)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四)退伍军人应提供退役证明或相关证明。
申请时创业扶持资金,应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创业租金补贴
(一)申报对象
注册失业人员、普通大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转业转业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在伊伊创业、租用场地并正常经营6年以上月,可以申请开办租金补贴。
(2) 申请条件
1、自2019年2月19日(含)起,创业实体首次在依依注册。
2、企业家为法定工作年龄内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其他类型为登记负责人)。
3. 创业者与承租人主体一致,注册地址、实际营业地址与出租场地地址一致。
4. 企业家以自组织单位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于6个月。
(三)补贴标准
根据经营场所的年租金,按年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自创业实体登记之日起。
(四)申请程序及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主体应在申请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镇(公园、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职能部门:
1、《宜兴市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3);
2. 创业实体登记证;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 企业家身份证和户口本;
5、租赁合同、租金税发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企业家在营业场所的实景照片1张(照片包括门);
七、属于下列对象的创业者,另需: (一)在校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明;(二)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学位证书;(三)退役军人复员转业,应当提供退役证明或者相关证明。
申请时,应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5年内指首次申请时5年内毕业。
(2) 每次申请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所有申请应在注册之日起4年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人必须在同一创业单位享受补贴;企业实体在申请时必须在运营。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的,相关补贴申请时限以企业设立时为准。
(五)租房合同双方同户,或出租父母子女财产,或夫妻间出租房产的,不得申请开办租金补贴。
附件:附件1 创业就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附件2 创业驱动就业补贴人员名册
附件3 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