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地建设(30分)
1.校级网站建设(18分)。
学校设有校级大学生创业基地(网站)。本科院校要达到500平方米以上,高职院校要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并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学校创业用地使用面积应达到每名学生0.05平方米以上。
2.校企(地)合作场地建设(7分)。
学校积极利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资金和场地创新创业示范校,共同建设大学生创业基地,供在校学生使用。以学生创业团队为主的基地面积达到300多平方米。
3. 院系场地建设(5分)。
半数以上院系结合专业和创业需求设立了学生创业名额;充分利用和依托大学科技园、软件园、产业园、产学研基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培训中心等现有条件,帮助学生开展创业实践。
2、基地配套建设(35分)
1. 财务安全(15 分)。
学校有专项资金支持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启动资金应达到上一年度学校年学费总收入的0.5%,年使用率达到60%以上。
2. 组织安全(5 分)。
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和自主创业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创新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和自主创业工作的体制机制,创造性地推进工作。各院系明确了负责人及专门负责人。
3. 创业教育与实践(5分)。将创业教育纳入课程体系,记录学分。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和项目孵化,为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参与创业实践、项目孵化提供技术、信息、资金、场地、设备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4.创业导师团队建设(5分)。重视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积极选拔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创业导师,创造条件选派到创业企业进行临时培训,提高水平;积极招募企业家、成功企业家和社会专业人士担任兼职创业导师创新创业示范校,充分发挥他们的特殊作用。
5、系统建设(5分)。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资金管理和自主创业工作健全、规范、科学、高效。
3.基地建设成效(35分)
1.人数(15分)
创业团队是创业孵化项目形成的基础和前提。学生创业团队应有50多个本科院校和30多个职业院校团队。学校创业团队参与总人数应达到全校全日制普通学生总人数的1%以上。
2.项目数(15分)
创业项目数占全校全日制普通学生总数的2‰以上。
3. 项目质量(5分)
创业项目质量:(1)与所学专业明显相关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3/5;(二)科技类、产品类、发明创造类项目占创业项目总数的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