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了关于退市调整期间创业板风险提示股票和股票交易制度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深交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实施前,创业板风险警示股适用《深交所交易规则》,涨跌停板幅度为5%。《特别规定》实施前已进入退市整理期且《特别规定》实施时仍处于退市整理期的创业板股票怎样买创业板的股票怎样买创业板的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机制按《规定》执行。交易规则”。在退市过程中,价格限制为 10%。《特别规定》正式实施后,根据《特别规定》第2.1条,创业板风险警示股涨跌幅限制为20%。《特别规定》正式实施后,进入退市调整期的创业板股票增速限制为20%。全文如下:
为积极稳妥推进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工作,我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 2020年6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自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新业务规则、特别规定实施前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及退市调整期股票交易系统安排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特别规定》施行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第3.3.15条适用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价格限制为 5%。
2、《特别规定》正式实施后,根据《特别规定》第2.1条,创业板风险警示股涨跌幅限制为20%。
《特别规定》正式实施后,进入退市调整期的创业板股票增速限制为20%。其他交易适用《特别规定》。《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