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继志等黑恶势力组织一审刑事案件公开宣判
2022年9月13日至15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举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继志等黑恶势力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组织审理。廊坊市广阳区人。庭审中,检察院出示了相关证据。寻衅滋事罪4名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述。每位受害人在接到依法通知后,均表示不会出庭参加诉讼。 9月23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22年6月10日2时40分左右陈继志等恶势力组织28人获刑,被告人陈继志、马云琪、刘斌、陈晓亮、李欣、沉晓军、李洪瑞、刘某、蒋某平在河北省唐山市的路上。在北区机场路一家烧烤店吃饭时,陈继志走到餐厅用餐的受害人王某某、李某、袁某、刘某某的餐桌前陈继志等恶势力组织28人获刑,对王某某进行骚扰后殴打王某某。李反抗。陈继志、马云琪、刘斌、陈晓亮、李鑫在烧烤店、店外人行道上、店内人行道上,用椅子、酒瓶、拳头攻击王某某、李某、袁某、刘某某。分别是店铺旁边的小胡同。被踢了,沉小军威胁袁某不要在烧烤店和旁边的小巷子里报警。经鉴定,王某某、刘某某的受伤程度构成轻伤;李某某、袁某受伤程度为轻伤。
还发现,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陈继志等人长期聚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非法拘禁、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行为。 、开赌场、抢劫、包庇、隐匿犯罪所得、帮助信息和网络犯罪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陈继志为集结者、王晓磊等7名被告人为成员的恶毒组织。恶势力为恶组织,压迫人民,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人陈继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包庇罪、隐匿犯罪所得、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数罪并罚,决定处2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2万元;其余27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11年至6个月有期徒刑。其中19名被告还被处以13.5万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款。陈继志等6名被告人对寻衅滋事罪4名被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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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被告人亲属和社会公众代表出席了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