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共青团·“绿眼睛见证自由贸易港】专栏”
近日,海口出台了《海口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运营奖励补助暂行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申请认定海口市创业孵化基地,可获得最高120万元的经营奖励补贴。
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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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办法》,申请海口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认定标准:
(一)基地发起人或授权经营者为在海南省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海口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可提供相关创业服务。
(二)用地产权清晰或者租赁合同明确,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环境保护、消防等方面的规定。 可为创业主体提供免费或低于市场价的创业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 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完备,水、电、网、路等配套设施齐全。
(三)具有完善的准入、管理、退出动态机制,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完善的创业导师制度和工作台账,可协助办理开业手续、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风险评估、财务核算、融资贷款等创业服务。
(四)基地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一年内可容纳不少于30户孵化,孵化对象场地(含公共服务设施)不少于60% ),并且有孵化、成长、培训等比较清晰的功能划分。 可提供3年以上创业孵化服务,服务期内不得变更或变相变更。
★ 已被认定为国家级、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方案,不再重复认定,享受本办法奖励补贴政策。
★海口市符合相关规定的各类孵化载体运营单位可直接向海口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申请,提交《海口市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证明书》、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基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单位可控场地证复印件(含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入驻海口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基地简介等材料,最后将累计评价分数为80分及以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创业孵化载体报送至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海口市创业孵化B 阿瑟”。
★ 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超过一年的,海口小额贷款中心每年对其上一年度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方案,给予运营奖励和补贴. 奖补标准为:创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不含)之间,孵化企业达到30家的,按基本经营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和实际支出的公共服务费用。 奖补(分数/总分×费用),最高100万元; 对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和入孵企业40家,实际支付的基本运营和公共服务费用 一定比例的一次性奖补(分数/总分×费用),含最高120万元; 国家、省、市奖补政策不能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