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城市委、市政府印发《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工程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返乡工作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创业,提出12项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 其中,加大返乡创业资金投入力度、实施返乡创业培训、多形式推进返乡创业、搭建返乡创业平台等5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1.加大回乡创业资金投入
对返乡农民工等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招收毕业当年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时白城市政府奖励5万元年招50元以上者。
2.实施回乡创业培训
开展创业扶贫培训,以创业扶贫为重点,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使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意向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每年免费接受一次技能培训,掌握至少一项就业技能,并提供为农民工返乡创业等区内企业服务。 技能人才,白城市政府对培训掌握技能并实现就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
三、多种模式推动返乡创业
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互联网农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白城市政府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 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旅游、休闲、民俗等项目,年销售额达到20万元的,白城市政府每年给予2万元奖励。 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白城市农产品,年网上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个人网上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白城市政府对企业或个人给予年度奖励5万元。
4.搭建回国创业平台
各县(市、区)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2个创业新举措,白城市政府对被命名为省级创业基地的创业新举措,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个县(市、区)将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1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个,转业军人创业孵化基地1个。 获得相应称号的白城市政府将给予每人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白城市政府对获得省级“引凤回巢”基地和双创“她”空间称号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5、增强海归创业归属感
将返乡农民工等创业者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将社保、住房、教育等公共服务统筹考虑。 对创业成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返乡农民工,积极推荐参加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候选人、“劳动模范”、 “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对返乡创业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开通职称评定快捷通道,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为优秀个体户农民工等人员免费提供60-100平方米周转房(根据创业规模提供)。 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子女(含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入园(入学)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配偶优先就业,且为公务员。 以身份调入本市的,可根据企业家意愿安排到本市工作,也可安排到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工作。 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的,可安排到本市事业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