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办法(试行)》(万发[2015]19号)及15项配套实施办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配套实施措施包括:
一、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评价认定办法(试行)
二、南阳市灵活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办法(试行)
三、南阳市高技能人才激励培养实施办法(试行)
四、南阳市博士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五、南阳市支持大学生创业实施办法(试行)
六、南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七、南阳市科技发展启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8.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9.南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金融服务办法(试行)
10.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11.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12.南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招生实施办法(试行)
十三、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落户实施办法(试行)
十四、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办法
15.关于设立直辖市专项人才库的意见(试行)
详情请参阅附件南阳创业人才网南阳创业人才网。
附件1:《南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办法(试行)》
附件2:《南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办法(试行)配套实施办法》
附件3:《关于设立直辖市专项人才库的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