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今年3月15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创业就业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其中不少要求市参照省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我市2019年发布的《潍坊市创业就业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为加强创业驱动就业支持资金管理山东创业扶持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了《潍坊市》
二、政策依据
(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厅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2号)
(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政字[2019]16号)
(三)《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潍政发[2020]3号)
三、介绍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创业就业保障体系,规范创业驱动就业支持资金管理,确保以标准化和有效的方式使用资金。
四、重要措施
《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其中,重要措施包括:
(一)《资金募集与使用》(第七条至第十八条),主要明确创业带动就业支持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助、一次性创业补助、一次性创业后发展补助,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教师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训练营补贴、典型创业人物奖(创业竞赛奖及补贴)、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运营补贴及创业孵化补贴、农村振兴劳务基地一次性奖补山东创业扶持政策,市级家政服务业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奖补、创业服务补贴、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等经省政府批准的支出。同时,明确规定了各项补助的含义、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和发放条件。
(二)《资金管控》(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要求配套资金加强信息审核、加强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加强决算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等。
(三)《资金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创业就业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