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吸引省内外优秀大学生到高新区创新创业,引进更多创新人才,培养更多创新主体,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合肥高新区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六项激励补贴
一、政策资金安排和支持范围
1.本政策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2.本政策支持的创业企业或团队有:
企业或团队落户合肥高新区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大创园”),由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组组长),核心大学生创业团队成员持股比例不低于30%。
3.本政策中支持人员的范围是指:
毕业后5年内(自毕业证书颁发之日起)的大学生和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包括具有上述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基本要求:本科生30周岁以下,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必须取得相应的学位。
4.入驻大创园区的企业需在一年内办理工商登记,入园期限不超过2年。
5.本次政策支持的重点行业包括:量子信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大数据、大健康、机器人、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共安全、新媒体等高校科技创业经纪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
6.除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外创业扶持 高清,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和单位,具有工商、税务、统计关系的,必须位于合肥高新区,且继续在高新区经营。
二、合肥高新区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一)创业服务。
1.启动服务。开通大学生创业绿色通道,免费提供创业设立、税务登记、项目评估、创业辅导、创业计划完善、投融资对接、人事代理、财税、法律等服务。 (执行部门:人事局、市场监管局、政法办、财政局)
2. 发行共创优惠券。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拥有实际办公场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一名员工在公司缴纳社保。通知》(工信部[2011]300号文实施),可按照《合肥市高新区双创服务券实施办法》申领服务券,参与服务机构评选。 2020年高新区”。(执行现有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二)创业补贴。
3.场地支持。按照“先付款后回报”的形式,全额补贴每位员工15平方米的租金(租金不超过35元/平方米/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员工人数按当地社保人员缴纳。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执行部门:科技局)
4.项目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参加全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在科技部主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教育部主办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赞助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省)创新创业大赛主办的大赛或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前三名或同等奖项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同一项目按照高优先级原则不再重复。本次补贴总额控制,年度奖补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本次补贴的申请者必须是获奖团队的主要负责人。 (执行部门:科技局)
5.社会保障福利。落实合肥市现行政策,帮助项目优先申报合肥市上述政策。创业企业招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为高校毕业生支付(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含高校毕业生个人应支付部分,不含大病救助。(执行部门:人事局)
(三)财务支持。
6.青年创业指导基金支持。优先推荐大学生企业申请青年创业基金项目评估。对通过青年创新项目决策机构评审的创业企业,可申请首期创业贷款,即单笔最高不超过1笔的免按揭贷款万元。高达300万美元的贷款。 (青年创新基金现行政策执行,执行部门:合肥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7.启动贷款。优先推荐项目申请园区各类金融产品,如雏鹰贷款、瞪羚贷款、科大校友贷款等。 (执行部门:合肥高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政局)
(四)学习改进。
8.开设大学生创业训练营,支持创业公司报名,优先入选“创业大学”进修。支持主创团队参加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的高级研修班等免费培训课程,定期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创业企业创始人,对纳入试点创业者培养项目的,参加EMBA学位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创业扶持 高清,按标准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实际学费的30%。 (参加EMBA学位教育补助参照现行政策执行。执行部门:人事局、团工委)
(五)和平相处。
9.生活津贴、租金津贴和购房津贴。三项政策落实合肥市现行政策,帮助大学生和企业优先申请合肥市以上三项政策。 (执行部门:经贸局、建设发展局、人事局)
(六)创业“合伙人计划”。
10.鼓励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入驻大创园区。科技服务机构应在公司治理结构(团队、股权、融资)、战略定位与实施(产业对接、渠道拓展、资源整合)、营销与运营管理(法务、财务)等方面为科技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持和税务、人力资源)等提供合作伙伴级聚合服务,与科技企业“跑”。对做出重大贡献和评价优秀的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本次补贴总额进行控制,年度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 (执行部门:团工委人事局)
11.充分发挥招商中介作用,鼓励各类大学生创业经纪人入驻大创园。对做出重大贡献、评价优秀的中介机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本次补贴总额进行控制,年度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 (执行部门:团工委)
三、补充
1.鼓励企业寻求国家、省、市各项政策支持。同一项目的同类政策,在享受上级政策支持的基础上,按照优劣、优劣、补差价、不重复的原则实施。
2.企业无营业收入、无纳税、无人员社保、无固定场所等异常经营信息、违反承诺、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不予兑现政策并将被列为信用,如果资金被骗,将被追回;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本政策的具体条款由合肥高新区团工委总经理牵头,会同各执行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解释。